索引号: | 11341623MB19736724/202409-00028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终止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9-18 10:33 | 发布日期: | 2024-09-18 10:33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鉴于台风“贝碧嘉”对我县影响结束,根据《利辛县防 汛抗旱应急预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2024年9月 18日8时起终止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
目前,我县仍处于汛期,各乡镇及县防指相关成员单位 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及时调度水利工 程,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落细各项防汛措施,继续 做好防汛各项工作,确保我县安全度汛。
利辛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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