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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23713998587B/202408-00052
组配分类:
舆情回应
发布机构:
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无
名称:
舆情回应情况
文号:
无
发文日期:
2024-08-28 09:53
发布日期:
2024-08-28 09:53
舆情回应情况
发布时间:2024-08-28 09:53
来源: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38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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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友反映水利局未发放补偿款问题。回复:根据《水利局工程队家属楼国有土地上房屋预征收补偿方案》中规定征收形式为本次征收采取“预签协议”方式。即:在预征收签约期限内,拟征收范围内涉及多个被征收人的单体整栋楼房,协议签订率需达到
100%
,县政府即作出该地块房屋征收决定及通告,征收决定通告之日起预签的协议生效,由征收实施单位根据与被征收人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进行补偿;不能满足以上条件的,预签的协议废止。该项目涉及户数约90户,其中住宅约
65
户,商业房屋约
25
户,目前已预签协议约
69
户。由于在预征收期限内协议签订率还未达到
100%
,政府未对该项目作出征收决定。待协议签订率达到
100%
,政府对该项目作出征收决定后,即可按照水利局征收方案有关规定发放征收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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