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003185012L/202408-00084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王市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利辛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8-27 19:51 | 发布日期: | 2024-08-27 19:51 |
组织机构与职责
县指挥部
县政府设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县 指挥部 ”),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 置工作。总指挥由县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分管副县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担任,县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领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 县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和应急处置的其他重要事项。
县指挥部办公室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县指挥部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室 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以下简称县食安委),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兼任。
主要职责:承担县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县指挥部 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乡镇和部 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向县委、县政府以及县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 情况;根据县指挥部授权,组织信息发布、接受媒体采访。
成员单位职责
县市场监管局: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县 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及信息发布。组织开展一般以上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和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依法采取 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负责一般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协调、监督、指导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对食品生 产经营中的商标侵权、假冒仿冒、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置;负责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技术鉴定等工作,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定一般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宣传报道和 舆论引导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县指挥部授权发布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引导媒体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客观公正 报道;宣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 :负责协助有关监管部门对 涉及宗教场所和清真食品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置。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及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督导学校及幼儿园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协助乳品、转基因食品、酒类和 食盐等特定食品工业中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应急处置;协助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备、装备及相关产品的保障供给。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对食品安全事故中涉嫌犯罪行 为的侦查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的治安管理,有效维 护救治秩序、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对发 布食品安全事故虚假信息、造谣滋事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调查处 理。
县监察委: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以及国家行政 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置工作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行为实施监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 风险防控教育,协助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因食品安全事故影响基本生活群众的 救助工作,负责加强敬老院食堂的日常管理和食品安全风险防 控,协助对敬老院食堂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
县财政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工作所需资金的 保障和监管。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组织指导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环境 污染事件调查处置工作,依法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环境违法 行为进行处理。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助提供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道路、 水路交通运力保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质量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置,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 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负责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相关检测和 风险评估,提出相关评估结论;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 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发生的粮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 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置,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粮食进行检 验确认;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处置确认的受污染粮食。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负责经济林产品、森林食品种植环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环节质量安全事故中违法 行为的调查处置,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负责组织开展相关产品的检测和风险评估,提出相关评估结论。
县商务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所需生活必需品的调配供应;协助流通环节、餐饮服务及进出口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相关的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卫生处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 负责督促指导医疗机构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报告。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涉及旅 游市场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
县司法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民事纠纷受害人的法律援助, 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
各成员单位在县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 处置工作,县指挥部根据处置工作需要,可视情增加成员单位。
工作组
发生一般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时,县应急指挥部视其情节成立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分别 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相关领域的应急处置工作,并随时向县应急 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专家组
县应急指挥部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专家组 由县市场监督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检验检疫、医疗机构等方 面的专家、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检测、 分析评估、趋势研判,为应急响应的调整和解除应急响应以及 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和其他咨询服务,对事发地不能定 性或定性存在争议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定性。必要时,直接参 与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医疗、市场监督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以及各有关部门的食 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 构,在卫生健康部门及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领导下开展 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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