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003185661Q/202408-00023 | 组配分类: | 河湖长制工作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县水利局河长制工作培训暨“清四乱”督查工作专题会议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8-01 10:07 | 发布日期: | 2024-08-01 10:07 |
县水利局河长制工作培训暨“清四乱”
督查工作专题会议
2024年7月30日,在县水利局举办河长制工作业务培训暨“清四乱”督查工作专题会议。会议由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武国锋主持,县河长办全体工作人员、局属二级机构河道“四乱”督查组全体人员参加。
培训主要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精神、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规则、河湖“四乱”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督查河道“四乱”问题时注意事项。
会议强调,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建好河长制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平常,做实做细日常工作,做到真查、真看、真发现。要抓重点突出问题,做好问题复核工作,并做到有计划、有行动、有对比、有清单、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督查时注意安全,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并加强对乡镇的防溺水教育宣传。
会议要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是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的第一抓手,是水利行业加强监管的重要内容,是对各级河长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职尽责的底线要求,督查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务必务实推进,确保“清四乱”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全力打好水环境综合整治翻身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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