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利辛县阚疃颐丰园百货超市
|
利辛县阚疃颐丰园百货超市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案
|
2024年7月2日,我局收到安徽省利辛县烟草专卖局的案件移送函,利辛县阚疃颐丰园百货超市(程浩)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
罚款1265元
|
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十三章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7/17
|
利市监处罚〔2024〕1007号
|
请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到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装股打印《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后,再到相关银行缴清上述款项。逾期不缴纳者,将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