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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批次邓长辉等25人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从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7日。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局社保股反映,电话:0558-8809261。
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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