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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农〔2021〕450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
二、资金来源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三、实施期限
2024年度
四、绩效目标
确保脱贫家庭学生顺利完成职业教育,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就业能力。补助标准为1500元/学期/人。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利辛县乡村振兴局 李艳
六、受益对象
经村(社区)居委会、乡镇政府、县级主管部门逐级审核通过的困难家庭学生。
七、联农带农机制
减少困难学生家庭教育的支出
八、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天(从2024年4月12日至4月21日)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实施方案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如无异议或不影响项目实施,公示期满后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利辛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58-8812826,邮箱:lixfpb@126.com,通讯地址:利辛县高新路与淝河大道交汇处县乡村振兴局7楼。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2024年利辛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资助春季学期花名册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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