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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020F/202408-00013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利辛县汝集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类行政处罚案件基本信息公示(汝集所2024073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01 17:09 发布日期: 2024-08-01 17:09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类行政处罚案件基本信息公示(汝集所20240731)

发布时间:2024-08-01 17:09 来源:利辛县汝集镇人民政府 浏览:29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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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利辛县汝集奇敏食品店 利辛县汝集奇敏食品店涉嫌销售过期食品案 2024年6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利辛县汝集奇敏食品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在当事人经营货架上发现“雀巢咖啡”4瓶,生产日期:2023年6月7日,保质期:9个月,已经过期。 1、没收已超过保质期的4瓶“雀巢咖啡”;
2、没收违法所得0.5元
3、罚款5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31 利市监处罚〔2024〕848号 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装股打印《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后,再到相关银行或者通过登陆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支付平台(pay.ahzwfw.gov.cn)缴清上述款项。逾期
不缴纳者,将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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