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00318516X3/202402-00059 | 组配分类: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望疃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利辛县2024年就业创业培训政策清单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2-12 18:22 | 发布日期: | 2024-02-12 18:22 |
利辛县就业创业培训政策清单
亳州老乡 请您回家
——致亳州老乡的第三封家书
亲爱的亳州老乡:
您在他乡还好吗?
旧岁风云卯兔去,新时日月辰龙飞。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我们在亳州向各位老乡送去节日的问候和美好的祝福!
曾经,您心怀梦想离开故土,奔赴天南海北,奋斗异地他乡。如今,您或学有所成、出类拔萃,或商海打拼、财源广进,或身居要职、功成名就……无论您走得多远、事业多大、职位多高,变不了的是乡音,忘不了的是乡情。家乡的父老乡亲始终惦念着您,始终为您感到骄傲和自豪!
离开家乡多年,您可知道,亳州经济实力更强了。我们全力以赴抓产业、拼经济、促增长,制定出台“六一战略”三年实施规划,聚力打造“4+6”产业集群,经济发展动能强劲、活力迸发。2023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2215.8亿元,增长6.3%、居全省第3位,经济总量从建市之初的全省倒数上升到全省第8位,在省对市季度经济运行考评中分别居全省第6、第2、第4、第3位,连续4个季度居皖北六市第1位。
离开家乡多年,您可知道,亳州城乡面貌更美了。建成区面积是建市之初的2.4倍,连续3年获评城市体检全国样本城市,实施交通道路、市政道路、城市管网、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4个“三年行动计划”,教育、卫生事业发展迅速,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美丽家园更加宜居宜业。
离开家乡多年,您可知道,亳州交通出行更便捷了。商合杭高铁贯通南北,4条高速公路、23条国省干线四通八达,亳蒙高速公路一期建成,亳蒙高速二期、徐淮阜高速亳州段加速建设,亳州机场今年底具备通航条件,涡河航道通江达海。高铁梦、飞天梦、江海梦变成现实,综合立体快速交通网络缩小了家乡与各地的时空距离,让您在家门口就可以通达全国、飞向世界。
离开家乡多年,您可知道,亳州发展前景更加令人期待。正处于发展的最佳历史机遇期,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淮河生态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交汇叠加,人口、区位、交通、要素等优势日益凸显,已成为一块前景广阔、未来可期的干事创业热土。真诚希望您把思乡之情化为助乡之力,我们携手共谋大计、共创大业、共赢未来。
亲爱的老乡,浮云游子意,依依故园情。真诚期盼您携技返乡就业、引资回乡创业,踊跃投身家乡建设,为家乡发展建言献策、加油鼓劲。
亲爱的老乡,家是温暖的港湾,更是心灵的归宿。愿您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愿您壮志凌云,与家乡共创辉煌。
祝您新春愉快、阖家幸福、万事如意、龙年大吉!
中共亳州市委书记 杜延安
亳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秦凤玉
2024年2月6日
一、《就业创业证》申领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8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54号)。
政策内容:劳动者在办理求职登记、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以及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时,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要求劳动者出具《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理条件: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可办理
申请资料:身份证
办理流程:注册登录“安徽政务网(或阳光就业网)”--选择“亳州市利辛县”--单位选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搜索“《就业创业证》申领”--点击“在线办理”--点击“安徽政务服务网用户统一认证登录入口”--选择就业创业证申领--完善基本信息--保存提交。
办理途径: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县政务中心二楼9号窗口
咨询电话:0558-8800205
二、就业登记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168号)
办理条件:1.被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劳动者;2.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3.灵活就业的劳动者;4.组织起来就业的劳动者
申请资料:身份证、就业证明
办理流程:注册登录“安徽政务网(或阳光就业网)”--选择“亳州市利辛县”--单位选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搜索“就业登记”--点击“在线办理”--点击“安徽政务服务网用户统一认证登录入口”--选择“就业登记申请”--完善基本信息--保存提交。
办理途径: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县政务中心二楼9号窗口
咨询电话:0558-8800205
三、失业登记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16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54号)。
实施对象:1、年满16周岁,从各地学校毕业、肄业未能继续升学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
3、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业主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的失地(失林)劳动者。
5、军人、运动员退出现役未纳入统一安置、自谋职业者。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教的。
7、其他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省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
申请条件: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
办理流程:注册登录“安徽政务网(或阳光就业网)”--选择“亳州市利辛县”--单位选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搜索“失业登记”--点击“在线办理”--点击“安徽政务服务网用户统一认证登录入口”--选择“失业登记申请”--完善基本信息--保存提交。
办理途径: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县政务中心二楼9号窗口
咨询电话:0558-8800205
四、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依据:1.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
2.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
3.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
4.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
政策内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享受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申请条件:(1)申请人必须符合“十类人员”且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男18-60女18-50周岁);(2)申请人应取得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3)申请人应取得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且有正常经营的实体;(4)经营项目为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包括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5)申请人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的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补贴标准:最高30万元贴息
办理途径:安徽政务网、县政务中心二楼9号窗口。
咨询电话:0558-8800205
五、创业培训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1〕52号)
政策内容:对有创业愿望、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开展从事个体经营、创办微型小型企业的基础知识和创业能力的培训,其主要内容为: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企业培训、改善企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和网络创业培训。
享受对象:承担创业培训事项的培训机构。
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培训需求、勇于投身创业实践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和毕业前一年度的在校大学生(包括休学创业的大学生)开展创业培训,可按规定申请创业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对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企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改善企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的,分别按照100元/人、1000元/人、13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办理途径:安徽政务网、“阳光就业”网或当地人社部门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558-8029399
六、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医保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
办理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4.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8.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申请资料:身份证、2寸免冠照片1张
办理流程:进行失业登记--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符合条件人员)-工作人员录入系统--审核通过认定成功。
办理途径: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县政务中心二楼9号窗口
咨询电话:0558-8800205
七、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医保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
政策内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享受对象: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申请条件: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
办理流程:困难人员认定--填写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与灵活就业承诺书-审核通过发放补贴。
办理途径: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县政务中心二楼9号窗口
咨询电话:0558-8800205
八、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医保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
政策内容: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享受对象:小微企业
申请条件:(1)小微企业;(2)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3)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按照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企业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
办理流程:注册安徽政务网法人账号--登录“安徽政务网(或阳光就业网)”--选择“亳州市利辛县”--单位选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搜索“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点击“在线办理”--完善基本信息--保存提交。
办理途径: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县政务中心二楼9号窗口
咨询电话:0558-8800205
九、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医保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
政策内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享受对象: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实现灵活就业;(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和每人每月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
办理流程:高校毕业生缴纳本年社保--填写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与灵活就业承诺书---审核通过发放补贴。
办理途径: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县政务中心二楼9号窗口
咨询电话:0558-8800205
十、公益性岗位补贴
政策依据:1.安徽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4号);
2.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医保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
政策内容:凡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相关企业均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设立公益性岗位的申请。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
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对补贴期满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有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人员,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再次安置,累计补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周期。
享受对象:申请设立公益性岗位的单位及在岗公益性岗位人员。
申请条件:用人单位依法与公益性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岗位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规定可以按季度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补贴标准:社会保险补贴以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5项社会保险费用为标准(不含劳动者自己缴纳部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分为个人岗位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开发管理单位按每人每月670元的标准给予劳动者;开发管理单位岗位补贴部分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补助。
办理途径:县人社局就业股。
咨询电话:0558-8805951
十一、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政策依据:安徽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1754号)
政策内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自主选择依法设立的培训机构,原则上个人先行付费,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
享受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1)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2)在依法设立的培训机构接受培训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补贴标准:500-2400元。参照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81号)文件执行。
办理途径:安徽政务网、县政务中心二楼9号窗口
咨询电话:0558-8805951
十二、就业见习补贴
政策依据:1.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
2.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医保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
政策内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均100元(一次性),见习指导费人均200元支付给见习单位(一次性),所需资金从各级财政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
享受对象:就业见习基地
申请条件:正常开展见习业务的见习基地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400元
办理流程:注册登录“安徽政务网(或阳光就业网)”--选择“亳州市利辛县”--单位选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搜索“就业登记”--点击“在线办理”--点击“安徽政务服务网用户统一认证登录入口”--选择“就业登记申请”--完善基本信息--保存提交。
办理途径: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县政务中心二楼9号窗口
咨询电话:0558-8823340
十三、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医保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
政策内容: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办理条件:毕业年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申请材料: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理流程:注册“安徽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陆“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统一认证登陆入口)--个人业务选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填写信息(*必填)--点击提交至利辛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申请材料现场交到人社局就业中心--符合条件网上审批通过(不符合退回)--统一打卡发放补贴。
办理途径: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县政务中心二楼9号窗口
咨询电话:0558-8823340
十四、一次性就业补贴(个人)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医保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
政策内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办理条件:毕业年度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6个月以上。
申请材料: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劳动合同
办理流程:注册“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陆“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统一认证登陆入口)--个人业务选择一次性就业补贴--填写信息(*必填)--点击提交至利辛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申请材料现场交到人社局就业中心--符合条件网上审批通过(不符合退回)--统一打卡发放补贴。
办理途径: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县政务中心二楼9号窗口
咨询电话:0558-8823340
十五、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医保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
政策内容: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享受对象: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1)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2)首次创办小微企业;(3)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
办理流程:注册登录“安徽政务网”--选择“亳州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选择“利辛县”--点击“前往登陆”--点击“安徽政务服务网用户统一认证登录入口”--完善基本信息--保存提交。
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5000元
办理途径:安徽政务网、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县政务中心二楼9号窗口
咨询电话:0558-8822525
十六、残疾人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医保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
政策内容: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享受对象:残疾人。
申请条件:(1)残疾人;(2)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3)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办理流程:注册登录“安徽政务网”--选择“亳州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选择“利辛县”--点击“前往登陆”--点击“安徽政务服务网用户统一认证登录入口”--完善基本信息--保存提交。
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5000元
办理途径:安徽政务网、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县政务中心二楼9号窗口
咨询电话:0558-8822525
十七、其他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医保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
政策内容: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及防返贫监测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享受对象: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及防返贫监测对象。
申请条件:(1)首次创办小微企业;(2)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办理流程:注册登录“安徽政务网”--选择“亳州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选择“利辛县”--点击“前往登陆”--点击“安徽政务服务网用户统一认证登录入口”--完善基本信息--保存提交。
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5000元
办理途径:安徽政务网、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县政务中心二楼9号窗口
咨询电话:0558-8822525
十八、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政策依据:1.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和资金保障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86号)和《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81号)
2.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医保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
政策内容:年满16周岁、不超过65周岁未就业或灵活就业且不具有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民工、毕业年度及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退捕渔民、就业援助对象(含残疾人)、未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合格后,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优先通过社会保障卡关联的金融账户发放)。
享受对象:农民工、毕业年度及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退捕渔民、就业援助对象(含残疾人)、未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申请条件:(1)按照“自主选择、先缴后补、直补个人”的方式,直接通过劳动者个人社会保障卡发放培训补贴和生活补助;或者通过参训人员社会保障卡先行制发职业培训券,劳动者凭券参训,承训机构凭券申领补贴。(2)在依法设立的培训机构接受培训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补贴标准:500元-2400元。参照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81号)文件执行。
办理途径:县人社局就业股。
咨询电话:0558-8805951
十九、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开展高级工及以上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18号)
政策内容:企业(含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需在我省登记注册,下同)组织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支持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对企业开展高级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根据培训后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数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享受对象:企业(含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需在我省登记注册)
申请条件:申报岗前技能培训补贴时,企业须与职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申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时,企业须与职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同一企业、同一名职工只享受1次岗前技能培训补贴和1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1)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800元/人。(2)企业开展高级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
办理流程:登陆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培训类别选择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完善信息--保存提交。
办理途径: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咨询电话:0558-8805951/8029399
二十、发布招聘信息、个人求职登记
办理条件:辛县人力资源市场是政府为解决企业用工和个人就业创办的公益机构,为企业招聘和个人求职提供服务的信息平台。三级信息网络,可以将信息发布到县城、乡镇和行政村,信息覆盖整个利辛。
申请资料:企业人事负责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个人求职简历
办理流程:通过后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亳州就业人才服务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实现网上招聘提交招聘信息或个人求职简历;参加定期举行的招聘会。
办理途径: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县政务中心二楼9号窗口
咨询电话:0558-8953340 0558-8993340
微信号:lxrlzysc 公众号:利辛就业人才
二十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办理事项:1、档案转出:调档函、身份证,如委托他人请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开调档函(档案转入):身份证、工作离职证明(近期档案所在地)或本地人社局备案的劳动合同,委托他人请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档案借阅:介绍信、身份证,如委托他人请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政审:介绍信、身份证,如委托他人请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档案查阅及各类证明:身份证,如委托他人请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搜索“安徽公共招聘网”→点击“人事档案”→点击任何一项申请→选择“利辛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页面跳转至“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登陆→进入页面后,按需求选择办理相关业务→按要求提交申请→等待审批。
办理途径: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县政务中心二楼9号窗口
咨询电话:0558-8833340
二十二、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指南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
政策内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2、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
3、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二十五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享受对象:各类求职者
申请条件: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各类求职者
办理途径:安徽政务服务网、县政务中心二楼9号窗口
咨询电话:0558-882330
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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