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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5147/202406-00037
组配分类:
控辍保学
发布机构:
利辛县孙庙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无
名称:
【教育领域】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办理
文号:
无
发文日期:
2024-06-03 17:13
发布日期:
2024-06-03 17:13
【教育领域】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办理
发布时间:2024-06-03 17:13
来源:利辛县孙庙乡人民政府
浏览:18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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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因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调动、户籍调整或者是家庭住址的变化需要转学,则由学生或者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入学校和转出学校同意,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学生转学,首先个人要提出申请,拟转入的学校要有学位,如果没有学位,那么由当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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