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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5147/202406-00037 组配分类: 控辍保学
发布机构: 利辛县孙庙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教育领域】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办理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03 17:13 发布日期: 2024-06-03 17:13

【教育领域】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办理

发布时间:2024-06-03 17:13 来源:利辛县孙庙乡人民政府 浏览:18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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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教育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因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调动、户籍调整或者是家庭住址的变化需要转学,则由学生或者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入学校和转出学校同意,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学生转学,首先个人要提出申请,拟转入的学校要有学位,如果没有学位,那么由当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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