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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020F/202405-00118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利辛县汝集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类行政处罚案件基本信息公示(汝集所2024052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24 10:42 发布日期: 2024-05-24 10:42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类行政处罚案件基本信息公示(汝集所20240522)

发布时间:2024-05-24 10:42 来源:利辛县汝集镇人民政府 浏览:26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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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1 利辛县汝集镇事成批发部 利辛县汝集镇事成批发部销售过期食品案 2024年3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利辛县汝集镇事成批发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货架上有7袋“康师傅红烧牛肉面”,生产日期:2023年8月25日,保质期:6个月,保质期至:2024年2月24日,已经过期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7袋“康师傅红烧牛肉面”;
2、没收违法所得0.84元;
3、罚款5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5/20 利市监处罚〔2024〕367号 主动履行
2 汝集镇李利日杂食品店 汝集镇李利日杂食品店销售过期食品案 2024年3月12日,我所接到12315平台投诉举报(编号:1341623002024030890679806),投诉内容是其在2024年3月7日在新街超市(即汝集镇李利日杂食品店)购买的食品,到家中食用时发现“黄金松饼”已过期,生产日期:2023年9月3日,保质期:180天。我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于2024年3月12日到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货架上有4袋“翔派黄金松饼”,生产日期:2023年9月3日,保质期:180天,已经过期。 1、没收已超过保质期的4袋翔派黄金松饼;
2、没收违法所得0.3元
3、罚款5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5/20 利市监处罚〔2024〕326号 主动履行
3 利辛县汝集学区陈园学校食堂 利辛县汝集学区陈园学校食堂使用过期食品及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2024年3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利辛县汝集学区陈园学校食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食堂内有“精品海带丝”一大袋(内含5小袋),里面的产品合格证上未标注规格、净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地址、成分及配料等,还有“万家园萝卜碎”一箱(已使用半箱),生产日期:2023年10月5日,保质期:3个月,当事人使用标签不符合规定和过期的食品。 1、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精品海带丝”一大袋(内含5小袋)和超过保质期的“万家园萝卜碎”一箱(已使用半箱);
2、罚款7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5/20 利市监处罚〔2024〕366号 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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