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MB19736724/202405-00060 | 组配分类: | 决策落实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利辛县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具体工作方案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5-24 16:53 | 发布日期: | 2024-05-24 16:53 |
一、及时部署,营造氛围。5月10日前,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部署2024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各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要采取“村村通”广播、微信、参加网上知识竞答、作品征集、培训、发送公益短信、张贴宣传挂图、悬挂标语口号、发放防灾减灾救灾常识宣传单等多种形式,提高宣传教育实际效果;要认真学
二、开展培训,组织演练。5月10日上午,县减灾办将开展自然灾害信息员培训;5月12日下午开展地质灾害桌面演练;5月16日开展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各乡镇要在5月16日前完成自然灾害信息员培训工作。5月16日前,各乡镇、有关单位部门要组织开展自然灾害救灾减灾应急演练。
三、组织宣讲,传播技能。5月11日—17日,各乡镇、有关减灾委成员单位要积极组织志愿者走进社区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技能培训和避险演练等活动;要充分利用科普场馆,普及灾害风险基本知识和防范应对技能。
四、摸清底数,补齐物资。各乡镇要开展基层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和救灾物资准备情况,及时补齐救灾物资。
五、统一行动,开展咨询。5月12日8点30分至11点,县安委会办公室主会场设在利辛县五一广场;交通局可以设立分会场。各乡镇同一天自行开展咨询活动。
六、风险排查,整治隐患。在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期间,各乡镇、有关单位部门,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通过风险隐患排查系统填报。
七、及时总结,上报成果。各乡镇、有关单位部门要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认真总结提炼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防灾减灾活动成果,总结报告请于5月18日前报送县减灾办邮箱:lxxjzj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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