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713998587B/202404-00050 | 组配分类: | 办理配租配售公告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利辛县2024年度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案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4-22 11:04 | 发布日期: | 2024-04-22 11:04 |
利住房〔2024〕18号
利辛县2024年度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
实物配租方案
为做好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实物配租工作,根据《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利辛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利政办〔2019〕83号)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配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截止到2024年3月11日,通过安徽政务网申请的新就业、外来务工无房职工。经户籍、房产、公积金、社保等大数据联查后,自愿参加本次配租的67户公租房保障对象。
三、配租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4月24日 下午15:00
地点:县住房中心发展中心三楼会议室
四、配租房源
本次公租房配租房源共105套,其中家和苑小区10套、莱弗小区24套、晴岚溪小区29套、民乐苑19套、博澳华庭7套、民和苑16套(详见配租房源表)。
五、配租方式
(一)进场。申请人持居民有效身份证进场,申请人不能到现场选房的,本人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选,并对委托真实性和委托事项结果负责。
(二)选房
1、选房顺序按网上申请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每人选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
2、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只能选取一个幢号里的一个房号,房源被选中后,工作人员做好标记,现场进行登记,不可重复选取,不可更改。
3、房源选定后,现场办理《利辛县公共租赁住房自选房源确认单》。申请人凭确认单在5月11日前到利辛县公租房运营服务中心签订合同、缴纳租金、办理入住手续。
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原则上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六、相关要求
1、申请人和工作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就座完毕,选房期间,不得随意走动,注意保持会场秩序。
2、本方案仅适用于2024年第二批公租房实物配租活动,由县住房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1、2024年度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名单
2、2024年度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房源表
利辛县住房发展中心
2024年4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