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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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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23662935198D/202404-00033
组配分类: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发布机构:
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无
名称: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文号:
无
发文日期:
2024-04-01 10:08
发布日期:
2024-04-01 10:08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发布时间:2024-04-01 10:08
来源: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
浏览:21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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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1、《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三条 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被安排在公益岗位工作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岗位补贴。
2、《落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政策》(皖人社秘〔2016〕79号):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资金保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可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扶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资金,按规定用于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创业大赛、公益性招聘活动等支出。
二.政策对象:就业困难人员
三.补贴标准: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四.申请条件: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市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五.申请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六.办理流程:1.申请人在线自愿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系统填报申请信息。
2.学校审核。学校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将与省民政厅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省残联残疾人信息库、建档立卡信息库和省教育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库核对,核对通过者免予上传证明材料;对于网络核验不通过的由学生本人上传相关证照材料;无法提供证照的确实很困难的学生,由学校上传有审核结果的“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原件。
3.核拨求职创业补贴。核验无误后,经厅领导同意,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名单报送至省财政厅,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4.申请人可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申请,全程网办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方式):
安徽省利辛县淝河大道与高新路 交叉口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电话告知
十.咨询电话:
8805052/8812218
十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人符合文件申请条件,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申请材料可进行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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