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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1000/202403-00075 组配分类: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发布机构: 利辛县胡集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服务指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27 19:44 发布日期: 2024-03-27 19:44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4-03-27 19:44 来源:利辛县胡集镇人民政府 浏览:21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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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依据

(1)《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03号)文件,第七条: 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全面实施统一的……大型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制度……等各项就业公共服务制度……。

(2)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第六条: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全面执行公共就业服务各项制度,包括……专项服务制度等……。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三十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针对特定就业群体的不同需求,制定并组织实施专项计划。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服务对象的特点,在一定时期内为不同类型的劳动者、就业困难对象或用人单位集中组织活动,开展专项服务。

2.承办机构

利辛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3.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4、服务条件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针对特定就业群体的不同需求,制定并组织实施专项计划。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服务对象的特点,在一定时期内为不同类型的劳动者、就业困难对象或用人单位集中组织活动,开展专项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可以组织开展促进就业的专项工作。

5.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地址:利辛县人社局

6.办理时限

法定工作日即时办结

7.咨询方式

0558-809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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