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MB171833XQ/202401-00170 | 组配分类: | 环境信访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人民网网友留言利辛县城关镇博澳华庭南区浴池噪音扰民办理情况的回复函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1-05 17:29 | 发布日期: | 2024-01-05 17:29 |
关于人民网网友留言利辛县城关镇博澳华庭南区浴池噪音扰民办理情况的回复函
热线办:
人民网网友留言利辛县城关镇博澳华庭南区浴池噪音扰民情况问题收悉,现将回复办理情况如下:
一、群众诉求:
网民反映利辛县城关镇博澳华庭南区35栋楼下是浴池的锅炉和设备,楼上居民长期受到浴池中央空调主机和排风口的噪音影响。
二、调查情况:
2024年1月3日,我分局执法人员对群众投诉的点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群众投诉的点位:位于利辛县城关镇泰鑫路博澳华庭35-101铺,企业名称为:利辛县七彩水汇欣城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1623MA2WHYP71U,法定代表人:王建鑫。主要从事洗浴、住宿服务。
检查时当日正在营业,该洗浴中心租赁博奥华庭35栋一至二层用于经营,三层以上为常住居民。洗浴中心安装一台电加热蒸汽锅炉,配备有一台冷凝器,三台板式换热器,安装有一台中央空调,空调外机安装在洗浴中心外东北侧,空调外机上方安装有一个排气口,用于排放浴池水蒸气。执法人员现场位于空调外机处,发现有噪音超标现象。
夜间22时38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及监测站工作人员,对利辛县七彩水汇欣城店外侧东北处空调外机三米处,手持多功能噪声分析仪(HS6228型),监测噪声为54.9分贝,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dB(A)(GB3096-1993)II类的执行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该洗浴中心外东北侧空调外机噪音超出标准4.9分贝。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三、处理情况:
1. 我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洗浴中心负责人秦影,对空调外机进行减震、降噪处理,达标排放。
下一步措施,针对群众举报的污染问题,我分局将联合城关镇环保站按照环保要求加强监督监管频次,防止污染环境问题发生。如信访人有对处理结果有异议,请与我分局执法人员徐军联系(联系电话:15956791194)。
联 系 人:徐军 董保志 联系电话:15956791194
地 址:利辛县文州东路 邮 编:236700
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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