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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依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17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17号)。
2.政策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补贴标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小微企业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照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企业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申请条件: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属于小微企业的新兴业态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政策规定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不含劳动者个人缴纳部分)。
5.申请材料:毕业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
6.办理流程:用人单位或个人提交相关材料,汇总审批后拨付至用人单位或个人账户。
7.办理时限:5-7个工作日。
8.办理地点: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就业中心现场指导办理、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线上办理。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信息系统审核校验及时提示困难毕业生审核结果。
10.咨询电话:0558-723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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