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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MB1903295J/202410-00029 组配分类: 委托代征公告
发布机构: 利辛县税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利辛县税务局2023-2024年委托代征协议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30 15:06 发布日期: 2024-10-30 15:06

利辛县税务局2023-2024年委托代征协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30 15:06 来源:利辛县税务局 浏览:60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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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按委托代征协议履行委托代征职责。

特此公告。

委托代征管理台账
代征单位纳税人识别号 代征单位 代征单位地址 委托协议书文书字轨 委托协议签订日期 代征税种及附加 代征范围 计税依据及税率 代征期限起 代征期限止 协议有效期起 协议有效期止 集中申请代开标志 代开普通发票种类 代开普通发票内容 代开普通发票相关责任 代开期限起 代开期限止 委托方税务机关 委托单位地址 税务证件号码 发放日期 结报缴销期限 作废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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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60432WK0031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辛县前进路营业所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向阳东路 利税 委 〔2023〕 5 号 2023-01-01 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 个体与零散税收代征工作 个人所得税 申请代开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5%,城市维护建设税 申请代开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5%,增值税 申请代开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3%,地方教育附加 申请代开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2%,教育费附加 申请代开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3% 2023-01-01 2024-12-31 2023-01-01 2024-12-31 2008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五联无金额限制版),2016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五联折叠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零散税收 按相关政策法规确定 2023-01-01 2024-12-31 国家税务总局利辛县税务局 利辛县文州路 34160432WK00313-1 2023-04-27 30
34160432WK00217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安徽省利辛县水厂邮政所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青年路118号 利税 委 〔2023〕 3 号 2023-01-01 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 个体与零散税收代征工作 个人所得税 申请代开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的5%,城市维护建设税 申请代开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的5%,增值税 申请代开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的3%,地方教育附加 申请代开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的2%,教育费附加 申请代开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的3% 2023-01-01 2024-12-31 2023-01-01 2024-12-31 2008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五联无金额限制版),2016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五联折叠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零散税收 按相关政策法规确定 2023-01-01 2024-12-31 国家税务总局利辛县税务局 利辛县文州路 34160432WK00217-1 2023-04-21 30

 

利辛县税务局

2023年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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