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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2000/202412-00022 组配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西潘楼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西潘楼镇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改造条件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10 09:11 发布日期: 2024-12-10 09:11

西潘楼镇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改造条件

发布时间:2024-12-10 09:11 来源:利辛县西潘楼镇人民政府 浏览:20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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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申报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本镇农业户籍(含户籍制度改革时就地农转非,但不包含宅基地复垦农转非人员),只有唯一一处住房,并在本镇长期居住,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属于本市农村危房改造普查档案信息系统在册的危房户。
3.属于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中任意一种类型。 农民自愿申请,农户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应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自行申请有困难的,由村(居)委会组织人员帮助提出申请。村(居)委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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