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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3XQ/202401-00092 组配分类: 环境信访
发布机构: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市)长热线编号240107038023024号办理情况的回复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10 17:33 发布日期: 2024-01-10 17:33

亳州市(市)长热线编号240107038023024号办理情况的回复函

发布时间:2024-01-10 17:33 来源: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66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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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市)长热线编号240107038023024号办理情况的回复函

热线办:

举报编号信访案件240107038023024号收悉,现将回复办理情况如下:

  1. 群众诉求:

    群众举报:利辛县城关镇复兴社区观复幼儿园后侧有一加工厂,每天大批量加工鸭子、鹅摆放在地上晾晒,卫生条件非常差,要求部门查处该加工厂是否有相关手续。

  2. 调查情况:

    2024年1月9日,我分局执法人员对群众投诉的加工厂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加工厂为:利辛县小烩肉类销售部,地址:位于利辛县城关镇复兴西路南侧36户,营业执照号码:92341623MAD6CX8F5Q,法定代表人:陈绘绘,主要从事肉类食品加工销售。主要生产原辅材料:冷冻肉鸭、水。主要生产工艺为:冷冻肉鸭一解冻一腌制-晾晒-销售。现场提供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检验报告。

    检查时当日正在作业,该销售部位于一栋三层居民楼下,在居民楼南侧露天堆放若干吨冷冻肉鸭,现场有3名工人正在对冷冻的肉鸭进行解冻,居民楼内有7名工人正在对肉鸭进行腌制,在居民楼西侧露天有晾晒架若干,晾晒架上晾晒有腌制后的肉鸭。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流入城镇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3. 处理情况:

  1. 针对群体提出该加工厂是否有相关手续的问题,依据省生态环境厅引发《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豁免名录》(2020)试行,二、农副食品加工业4.年加工2万吨以下的肉禽类加工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下一步措施,针对群众举报的污染问题,我分局将联合城关镇环保站按照环保要求加强监督监管频次,防止污染环境问题发生如信访人有对处理结果有异议,请与我分局执法人员徐军联系(联系电话:15956791194)。

     

    人:徐军  董保志       联系电话:15956791194

       址:利辛县文州东路         编:236700                             

     

    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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