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MB1681880U/202306-00157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县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36号建议答复的函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6-24 20:36 | 发布日期: | 2023-06-24 20:36 |
贾玉杰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利辛高端商住小区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随着我县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的改善型住房需求逐年增加,如何满足居民对高品质住宅小区的需求,是规划建设部门急需面对的一个课题。
一、进一步完善居住小区内服务设施配置
在新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阶段,要求新建小区按照《亳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的要求配套建设社区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室、体育活动室、物业用房、公厕、老年活动用房,完善小区配套设施,为居民开展各类活动规划出场所;加大地下空间利用,新出让地块地上机动车停车比例不超过10%,减少小区内人行、车行的相互影响,逐步实现人车分流,为小区居民活动流出足够的地上空间;提高地动车充电车位比例要求,机动车充电桩车位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20%,非机动车充电桩车位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50%,满足居民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充电需求。
二、进一步强化居住小区周边服公共务设施配套
近年来,我县按照十五分钟生活圈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在居住小区周边强化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尤其注重五分钟生活圈建设。针对教育设施,我县要求新建小区按照要求配套建设幼儿园外,按照独立地块标准强化中小学学校建设,满足居民的就学需求;在环境绿化层面,加快市政景观绿化建设,建成了一批沿河带状公园和街头游园,有效地提升了居住小区周边环境品质;另外,按照居民生活服务需求和服务半径,对商业商业设施如菜市场等配套设施进行了规划建设。
三、鼓励创新居住小区建筑形式创新
结合市民的个性化要求,鼓励创新建筑形式,如文州府小区结合利辛一中家长陪读需求规划了一批小户型住宅,宝城晴岚绿苑结合市民改善性住房要求规划了一批复式低层户型住宅。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市民的需求,不断提高市民的参与度,在满足市民刚性住房需求的同时不断提升小区规划的品质,推动高品质住宅建设。
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0558-8820310
2023年6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