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23713998587B/202311-00065 | 组配分类: | 房地产估价机构确定 |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情况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3-11-16 09:25 | 发布日期: | 2023-11-16 09:22 |
水暖设备厂片区(地块一)、原县委党校、县法院片区(地块一)征收项目发布通告,定于11月18日,由所辖社区组织被征收人选择评估机构。
利辛县原县委党校、县法院片区周边地块
(地块一)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评估机构选定
通 知
为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城关镇人民政府筛选出三家评估机构,分别是:安徽同鑫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国家二级资质)、蒙城宗源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国家二级资质)、安徽东晟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国家三级资质),现予以公告,供被征收人选定。
根据该地段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若超过50%的被征收人选择同一家房地产评估机构视为多数决定,不足50%的,由征收实施单位组织被征收人从3个(含3个)以上评估机构中投票确定。今定于2023年11月18日上午9时在城关镇五一社区文州路与建设路交叉口供电局家属院内举行评估机构的选定,请本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户准时参加。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选定权利。
特此通知。
利辛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5日
利辛县水暖设备厂片区(地块一)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
通 知
为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城关镇人民政府筛选出三家评估机构,分别是:安徽同鑫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国家二级资质)、蒙城宗源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国家二级资质)、安徽东晟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国家三级资质),现予以公告。供被征收人选定。
根据该地段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若超过50%的被征收人选择同一家房地产评估机构视为多数决定,不足50%的,由征收实施单位组织被征收人从3个(含3个)以上评估机构中投票确定。今定于2023年11月18日下午3:30时在城关镇新河社区水暖设备厂院内举行评估机构的选定,请本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户准时参加。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选定权利。
特此通知。
利辛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5日
公 示
利辛县原县委党校、县法院片区周边地块(地块一)国有
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
利辛县城关镇人民政府(五一社区)于2023年11月18日,邀请利辛县原县委党校、县法院片区周边地块(地块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各房屋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并将选定结果报送利辛县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被征收人以现场投票方式选择评估机构,超过50%以上的被征收人选择《安徽同鑫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次房屋征收评估机构。
现特将选定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日,如对此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11月23日之前,以书面的方式向指挥部反映。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2023年11月20日
公 示
利辛县水暖设备厂片区(地块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
利辛县城关镇人民政府(新河社区)于2023年11月18日,邀请利辛县水暖设备厂片区(地块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各房屋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并将选定结果报送利辛县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被征收人以现场投票方式选择评估机构,超过50%以上的被征收人选择《安徽同鑫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次房屋征收评估机构。
现特将选定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日,如对此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11月23日之前,以书面的方式向指挥部反映。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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