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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0562/202311-00033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利辛县王人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食品药品】利辛县王人镇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王人所2023.11.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06 09:43 发布日期: 2023-11-06 09:43

【食品药品】利辛县王人镇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王人所2023.11.3)

发布时间:2023-11-06 09:43 来源:利辛县王人镇人民政府 浏览:34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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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王人所)

 

序号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1

利辛县王人窑庄汝俊来日杂店

利辛县王人窑庄汝俊来日杂店无证经营卷烟案

经查,当事人的经营者汝俊来分别在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王人镇四里社区尧庄、利辛县王人镇窑庄村开设了利辛县王人镇汝俊来百货店、利辛县王人窑庄汝俊来日杂店。其中利辛县王人镇汝俊来百货店办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利辛县王人窑庄汝俊来日杂店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2023年10月9日,当事人的经营者从利辛县烟草专卖局购进12个品种,26条卷烟。根据当事人的经营者陈述,当下农忙时节无暇开展两个店的经营活动,2023年10月9日,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利辛县王人镇汝俊来百货店购进的上述卷烟中的以下卷烟拿到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利辛县王人窑庄汝俊来日杂店中进行销售:1.黄山(新制皖烟)5条;2.黄山(国宾迎客松)2条;3.黄山(新一品)1条;4.黄山(印象一品)1条;5.云烟(紫)2条;6.黄山(硬)1条;7.红塔山(硬经典)1条,共计7个品种13条,货值金额为1705元。至利辛县烟草专卖局2023年10月10日进行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未进行销售。综上所述,当事人涉案的卷烟货值金额为1705元,违法所得0元。

处违法经营总额20%的罚款:叁佰肆拾壹元(¥34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

(利)市监罚〔2023〕1389号

当事人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依据《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相关银行(或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pay.ahzwfw.gov.cn)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利辛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利辛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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