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0031852000/202310-00054 | 组配分类: | 校园安全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西潘楼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西潘楼学区中心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10-30 10:38 | 发布日期: | 2023-10-30 10:38 |
西潘楼学区中心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西潘楼学区中心校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以便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指挥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构成及其职责。指挥组中心校党委书记任第一组长,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及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其他中心校人员及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任成员。
指挥小组职责:负责全园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总体部署和全面指挥工作;掌握全局形势,做出重大决定,制定临时对策,适时发布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
1、成立由学校幼儿园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安全管理员、各班主任、教师组成的学校幼儿园领导小组。
2、食品安全总监、安全管理员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3、安全管理员负责保存好食物留样。
三、建立及时逐级报告制度
教职员工和学生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陪餐老师、班主任老师应立即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汇报指挥组,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指挥组则立即向上级食品卫生部门、医院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点、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四、事故处置方法及具体措施
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应急处理程序:
1、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事件发现人要立即向学校(园)安全领导小组汇报。校(园)领导则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并即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并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医院抢救。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本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校(园)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医务人员、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学生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校(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管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五、后期处置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饭菜成品,半成品,留样品等保留待查,以便卫生部门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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