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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23MB19736724/202304-00183
组配分类:
采纳情况
发布机构:
利辛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无
名称:
关于征求《利辛县暴雨预警信号“叫应”与防汛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征求意见稿)》的函 反馈情况
文号:
无
发文日期:
2023-04-18 09:47
发布日期:
2023-04-18 09:45
关于征求《利辛县暴雨预警信号“叫应”与防汛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征求意见稿)》的函 反馈情况
发布时间:2023-04-18 09:45
来源:利辛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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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气象部门意见:将“一、启动条件。县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橙色预警信号,按照《利辛县重大灾害性天气叫应服务制度》相关电话“叫应”启动标准,由气象部门研判后,启动县级暴雨预警信号“叫应”机制。”修改为“一、适用范围。县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橙色预警信号,由所在县区启动县级暴雨预警信号“叫应”机制。”其余各单位及乡镇无修改意见。2023年4月12日,经县领导同意,印发了《利辛县暴雨预警信号“叫应”与防汛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试行)》(利防指〔20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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