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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1000/202307-00044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利辛县胡集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利辛县胡集镇第二季度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胡集所2023.5.1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2 19:17 发布日期: 2023-07-12 19:17

利辛县胡集镇第二季度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胡集所2023.5.12)

发布时间:2023-07-12 19:17 来源:利辛县胡集镇人民政府 浏览:27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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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胡集所)       
序号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1 大李集镇院寺李金光肉食摊 大李集镇院寺李金光肉食摊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案 2023年2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依法对大李集镇院寺李金光肉食摊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在当事人经营的肉摊上发现发现当事人销售的生猪肉未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动物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当事人现场亦无法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1、没收上述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22Kg;
2、没收违法所得12元。
3、罚款1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2日 (利)市监罚〔2023〕177号 主动履行,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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