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省政府 市政府

繁体中文  |  长者版  |  无障碍  | 

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专题首页 > 就业登记 > 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2000/202310-00053 组配分类: 就业登记
发布机构: 利辛县西潘楼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就业登记须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19 15:37 发布日期: 2023-10-19 15:37

就业登记须知

发布时间:2023-10-19 15:37 来源:利辛县西潘楼镇人民政府 浏览:338 次
【字体大小:

就业创业证实行实名制管理,每个证件都与持证人身份证相对应,并享受小额贴息贷款、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及创业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就业创业证办理条件为需享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即年满16周岁)、办理当月无单位参保记录;办理材料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等。[3]

就业创业证可以要求工作单位补办,也可以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1张2寸证件照和毕业证书,自行前往就近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补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