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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层层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法定职责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措施方案,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加强领导,一岗双责,落实相关职责。层层落实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在控辍工作中的责任,签订控辍目标责任状,形成人人参与控辍工作的有效机制。成立控流领导小组,深入调研、帮助学校解决控流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家访制、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帮教档案,做好跟踪记录。
2、广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各校通过专栏、广播、宣传单、家长会和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社会、教师、学生、家长传递依法控辍的信息,让群众了解义务教育的概念和意义、中小学生辍学的危害及违反《义务教育法》的处罚规定等,积极营造社会关注、家长认同、学校落实、教师共识、学生维权、依法控辍的浓厚氛围,提高法律意识,为“控辍保学”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大实施依法控辍工作的力度。
各校建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实现家校共育。落实家长责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情况上报制度。 发现学生辍学,学校要及时进行家访,一周内连访三次仍无效果的,由学校组织人员再次家访动员,动员仍无效果的,由学校及时报告当地村两委及中心校,由中心校上报镇政府采取措施,强制其依法履行教育义务,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建全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联系镇派出所、司法所等做好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联系村委会、镇民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用人单位不得违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
4、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助学制度,统筹各种扶贫助学活动,建立贫困生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帮助贫困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学业。切实落实国家关于学校收费的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乱收费;中央和市县下拨的免费补助资金依法落实到位;每期至少举行一次救助贫困生活动,让全体师生共同参与,给贫困生送温暖、献爱心;千方百计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助学活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 解决学生成长中遇到的困惑和问题。
5、加强学籍管理,规范学生变动程序。严格执行《利辛县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有序流动,严格规范学生的转学、休学、复学、取消等变动手续,学生变动均应有相应变动材料, 按学期汇总,健全控辍保学档案资料。
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宣传。 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让全社会共同参与学校控辍保学工作,从源头上控制中小学生辍学。凡是从外地返回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其户籍地属学校所辖范围,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无学籍的新建学籍。
各校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大教学管理力度: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让学校留住学生;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加强班集体建设,让班级留住学生;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让课堂留住学生。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不断提高教师业务能力素质,更新教学观念,积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尊重学生,发展学生的个性,采用多种教学形式、教学手段优化课堂结构,提高课堂教学效果,让学生在课堂中体验学习愉悦、感受成功快乐,提高学习积极性,有效地控制流生。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充分运用在线课堂等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6、健全家访工作制度。各校利用寒暑假进行家访,对控辍保学重点对象开展经常性家访并做好家访记录,深入分析学生辍学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辍学学生复学。
健全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后1周内,对未报到的学生登记造册并逐一核实原因,经劝返仍不到校或无法联系上的,学校要及时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并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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