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MB19736724/202309-00091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利辛县应急预警信息(第16期 )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9-08 12:07 | 发布日期: | 2023-09-08 12:07 |
9月份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风险预警
一、安全生产防范重点
(一)交通运输安全
伴随学生开学、秋收秋种、国庆中秋及药博会等大型会展活动的到来,自驾出行、 走亲访友及参加民俗活动密集,交通流量增加。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一校”、网约车、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聚焦商校车、渣土车、水泥罐装车、大货车等重型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不系安全带、不按规定行使、非法营运、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超限、客车异地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农村道路、集市街道、学校门口、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 管控力度,加快推进省安委会交办的公路隐患路段的整治力度,切实守住道路交通安全底线。
(二)建筑施工安全
秋季是建筑施工旺季,要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三宝四口五临边”隐患排查和监管执法,强化对非法转包、临时用工等治理,加强对高处坠落、坍塌、触电、起重伤害、机械伤害等事故发生的预防。重点加强起重设备、临时用电、模板工程、脚手架、登高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密闭空间、电焊、动火、用气、消防等方面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建设施工、农民自建房、装修装饰安装等参建各方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
(三)消防火灾安全
节假日期间,商场、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客流量增多,要加强对电梯等特种设备的检查,规范用电、用气、用火和节假日期间客流的管理,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防止事故发生。加强建筑内电缆井、管道井和老旧小区、经营性自建房、多合一场所、影楼、物流园区、电瓶车存放仓库(门店)、秸秆堆场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人车同屋”室内充电、高层“飞线”充电等问题查处力度,规范安全用电行为。要加强电气焊等违规动火作业整治,重点检查是否建立落实动火作业制度、是否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动火作业票许可管理是否规范、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无证或持假证上岗、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培训考核合格等,建立检查问题清单,依法依规上限处罚。
(四)燃气安全
深刻吸取宁夏银川燃气爆炸事故教训,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紧盯燃气经营企业,深入排查整治企业生产、充装、经营“问题气”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从严打击城镇燃气充装企业在充装时非法掺混二甲醚,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超出使用年限或翻新气瓶以及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非法充装和销售“黑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排查整治“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等燃气具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严厉整治燃气管道老化或带病运行、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及穿越密闭空间等“问题管网要加强燃气使用环节安全教育培训、入户检查,不断提升市民燃气 安全使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五)文旅安全
中秋国庆期间,正值旅游旺季,各类游乐场所、景区景点人流量增大。要加强重点单位和部位隐患排查,及时将安全隐患整改到位。要加强极端灾害天气应急准备,根据景点承载能力,合理控制客流,并做好疏导和安全宣传教育,提醒游客遵守景区、游乐项目安全规定,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各经营单位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资源配置,提升应急联动和应急指挥能力。外出旅行者要强化安全意识和文明旅游行为,遵守安全规定,出游前做好线路规划和行程安排,不聚集、不拥堵,在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参加旅游活动。
(六)其他安全
持续抓好工贸企业、医疗卫生、福利机构、娱乐场所、校舍、食堂、“九小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突出对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粉尘涉爆、危化品、醇基燃料、“厂中厂”“园中园“、危旧房屋、外租外包、环保设施等高风险领域和高风 险作业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电梯、游乐设施、燃气管道、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定期检验工作。
二、自然灾害防范重点
(一)洪涝灾害
虽然已过主汛期,洪涝灾害风险有所减轻,仍需防范短时强降雨带来的灾害。强化城乡易涝点、涉水旅游景区、沿河低洼地带、施工工地、地质灾害易发区、涉水在建工地、易涝农田、临水路段、地下空间、城乡危房、下穿桥涵等风险排查治理和管控。强降雨期间,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启动临灾预警“叫应”机制,一旦出现危险征兆,坚决果断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森林火灾
秋季天干物燥,大风天气增多。要加强秸秆在田、收储、转运过程的火源管控,切实做好秋收防火和秸秆禁烧工作。切实加强火源控制,注意加强森林和公园、道边草地防火,从严从重处罚违规用火行为。
三、防范要求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专人值 班制度,公安、消防、应急、卫生健康、各级党委政府值班 室等有关单位要加强联系,严格快速、准确、详实报送安全 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信息,严禁迟报、漏报、误报和 瞒报。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 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科 学高效稳妥处置事故灾害。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及时回 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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