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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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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194Q/202411-00048
组配分类: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发布机构:
利辛县江集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无
名称: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办事指南
文号:
无
发文日期:
2024-11-14 16:32
发布日期:
2024-11-14 16:32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11-14 16:32
来源:利辛县江集镇人民政府
浏览:43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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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名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2.事项简述:参保人以上两种养老保险均是参保状态,因工作或者参保人自身意愿,希望将一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另一种养老保险关系即两种养老保险合并成一种。
3.办理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
4.办理方式:(一)申请人员在窗口或安徽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二)经办人员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
(三)审核通过后,将相关证明文件送达申请人
5.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窗口领取,结果邮寄
7.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8.办事时间:夏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9.办理机构及地点:
安徽省利辛县淝河大道与高新路 交叉口
10.咨询查询途径:
8805052/8812218
11.监督投诉渠道:
8805052/881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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