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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071P/202501-00078 组配分类: 创业开业指导
发布机构: 利辛县永兴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办事指南】初始创业投资补贴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04 15:26 发布日期: 2025-01-04 15:26

【办事指南】初始创业投资补贴

发布时间:2025-01-04 15:26 来源:利辛县永兴镇人民政府 浏览:8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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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创业投资补贴
政策依据: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亳州市初始创业补贴、初始创业投资补贴、创新创业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亳人社秘〔2021〕35号)和亳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亳州市初始创业补贴 初始创业投资补贴 创新创业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亳人社秘〔2022〕47号)。
政策内容:对初始创业3年内投资工业、种养殖业、生产性服务业、商贸服务业等行业,固定资金投入10万元以上、正常经营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固定资金投入的10%给予初始创业投资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材料:1.固定资产购置发票(包括:复印件及转账凭证)
2.企业正常经营证明(企业近三个月的资金流水或销售发票或电费缴纳单)。
申报流程:申请人向县创业办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办理途径:县创业办
咨询电话:0558-882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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