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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自然人,法人
2. 审批依据:
3. 受理机构: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4. 申请条件: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56号)第四十二条:从事小餐饮、食品摊贩经营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二)具有相应的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卫生防护设施和废弃物收集设施;(三)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时采取必要的卫生安全防护措施;(五)使用的食品容器、工具无毒、无害,符合卫生和使用要求;(六)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清洗消毒产品对人体安全、无害。
5. 申请材料目录:
一、安徽省小餐饮备案申请表
二、经营者身份证明
三、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证明
五、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
六、营业执照
七、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清单、布局简图
6. 办理基本流程:
7. 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8.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9. 结果送达: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10.监督投诉渠道等:12315 87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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