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003185063W/202309-00108 | 组配分类: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巩店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巩店所20230804)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9-01 16:21 | 发布日期: | 2023-09-01 16:21 |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基本信息公示 | |||||||||
序号 | 处罚对象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要事实 | 处罚种类和内容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时间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1 | 利辛县巩店魏东番薯王子奶茶店 | 利辛县巩店魏东番薯王子奶茶店无证从事食品制售经营案 | 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制售经营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8/2 | (利)市监罚〔2023〕600号 | 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日顺延),到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装股打印《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缴款通知单》后,到相关银行缴清上述款项。 |
2 | 利辛县巩店镇加加爱孕婴生活馆 | 利辛县巩店镇加加爱孕婴生活馆经营过期食品案 | 经营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8/2 | (利)市监罚〔2023〕564号 | 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日顺延),到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装股打印《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缴款通知单》后,到相关银行缴清上述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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