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713998587B/202308-00001 | 组配分类: | 选房或摇号公告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利辛县2023年度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案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8-01 09:31 | 发布日期: | 2023-08-01 09:31 |
利辛县2023年度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
实物配租方案
为做好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实物配租工作,根据《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利辛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利政办〔2019〕83号)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配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通过安徽政务网申请的新就业、外来务工无房职工家庭。经户籍、房产、公积金、社保等部门联查后,自愿参加本次配租的56户公租房保障对象。
三、配租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8月4日 上午9:00
地点:利辛县公证处一楼会议室(前进路与建设路交口往北约100米路东侧老烟草公司东院)
四、配租房源
本次公租房配租房源共84套,其中博澳华庭小区40套、嘉禾阳光城小区1号楼44套(详见配租房源表)。
五、配租方式
本次配租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自愿选择博澳华庭小区的申请人,第二轮为自愿选择嘉和阳光城小区的申请人。
(一)进场。申请人持居民有效身份证进场,并按网上申请的先后时间领取顺序号。申请人不能到现场选房的,本人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选,并对委托真实性和委托事项结果负责。
(二)选房
1、申请人按顺序号先后自行选取小区、楼幢、房号(房源表张贴在选房处)。
2、选房顺序按发放的顺序号依次进行,每小区的顺序号都从第1号开始(现场发放的顺序号上标有小区名称),如缺号未到场的,则按下一个顺序号依次进行,博澳华庭小区共38号,嘉和阳光城小区共18号。每人选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
3、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只能选取一个小区的一个房号,房源被选中后,工作人员做好标记,现场进行公证、登记,不可重复选取,不可更改。
4. 房源选定后,现场办理《利辛县公共租赁住房自选房源确认单》。申请人凭确认单在8月11日前到利辛县公租房运营服务中心签订合同、缴纳租金、办理入住手续。
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原则上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六、监督方式
本次配租活动由县公证处进行全程监督。
七、相关要求
1、申请人和工作人员提前30分钟入场就座完毕,配租期间,不得随意走动,注意保持会场秩序。
2、完成选房登记、听取公证词后方可离开会场。
3、本方案仅适用于2023年第三批公租房实物配租活动,由县住房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1、2023年第三批公租房待分配人员名单
2、2023年第三批公租房待分配房源表
利辛县住房发展中心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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