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003185098F/202307-00099 | 组配分类: | 教师职称评审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大李集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大李集学区2023年度教师职称晋升评审方案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7-18 10:18 | 发布日期: | 2023-07-18 10:18 |
大李集学区2023年度教师职称晋升
评审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大李集学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审工作,营造良好的职评氛围,依据亳州市教育局、亳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22】5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学区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建立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评审原则
1.实行“四公开”原则,即岗位指标公开、考评方案公开、申报程序公开、考评结果公开。
2.坚持按照在核定职位内申报原则。
3.坚持职称年限优先、表现突出的原则。
4.严格执行资历审查、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学校初选;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原则。
5.坚持同等条件下优先原则(一线教师、偏远艰苦学校的教师);
6.坚持一票否决的原则。对违反师德、有偿家教、推销教辅资料、不在一线代课、违纪违法等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三.组织机构
大李集学区中心学校成立“2023年度教师职称晋升评审小组”,评审小组负责整个评审推荐工作的运行,包括文件宣传、方案制定、实际操作。主要职责是根据评审推荐方案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量化考评、材料审批,并在操作过程中按县教育局的日程安排,做好材料公示、上报等工作。
组长:李奇志
副组长:齐伟 吴崇
成员: 吕洪宾 田震 时伟 解子祥
四.推荐程序
凡符合晋升高一级职称条件的参评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中心学校申报,并提交有关证件。由中心学校教师职称考评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依据评审方案量化考评,考评结果从高到低排序,根据上级下达职称指标确定申报名单。
资格审查:申报高一级职称,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文件规定的业绩条件须满足九项成绩之二,缺一不可;
2.文件规定的教科研条件须具备四项之一;
3.职称聘任年限符合晋升高一级职称规定年限(高级5年,一级4年);
4.任现职内继续教育培训不间断且成绩合格;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
(1)任现职以来,高级教师任现职聘用不满五年、一级教师任现职聘用不满四年的;
(2)任现职以来,不担任班主任的;
(3)业绩条件9项中不具备2项的;
(4)严重违反上级(含中心学校)有关制度,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5)因个人原因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五.量化考评
任现职以来受到省、市、县、镇各级政府表彰,在各级各类活动中获奖。
(一)教龄年限:每工作一年计1分(连续病假每满6个月扣除1年分)。在编不在岗人员不予评审。
(二).职称年限:高级教师任现职聘用年满五年且符合晋升条件的;一级教师任现职聘用年满四年且符合晋升条件的;任现职以来每工作一年计一分;任现职不满规定年限不予评选。
(三).各类荣誉:
1.政府表彰:任现职以来荣获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德育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先进班集体、先进班主任、先进少先队集体等荣誉同级同等计分。
省级10分,市级7分,县级5分,镇级3分
(同级取最高荣誉计算一次,不叠加)。
2.教学能手:任现职以来荣获教坛新星、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
省级10分,市级7分,县级5分,镇级3分
(同级取最高荣誉计算一次,不叠加)
3.示范课:任现职以来参加各级各类示范课、公开课等活动。省5分、市3分、县2分、镇1分。
(同级取最高荣誉计算一次,不叠加)。
4.优质课:任现职以来荣获一师一优课、微课、优质课等。
(1)国家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3分,三等奖10分
(2)省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5分
(3)市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
(4)县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5)镇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同级取最高荣誉计算一次,不叠加)。
5.教研成果:任现职以来荣获教研成果(论文)奖。
省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5分
市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
县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同级取最高荣誉计算一次,不叠加)
6.辅导学生:近三年以来辅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活动获奖。
省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5分
市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
县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同级取最高荣誉计算一次,不叠加)。
7.教学成绩:近三年以来中心学校组织举行的质量检测,两率一平积分成绩(小学)取前6名,按7、5、4、3、2、1模式计分,即第一名7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4分,每降一个名次减1分。
(每学期择优一次累计积分)。
初中按实际班级数排名同上模式积分。
县教育局举行的年度质量检测所检测的学校学科成绩位居全县前五名的,按照10、8、7、6、5计分。
8.教学设计:近一学年两学期教学设计编写真实、数量达标、质量优秀,每学期1分。
9.岗位督查:上学年度及申报晋级时间内中心学校巡查不在岗无故缺勤,又不履行请假制度,一次扣5分;中心校举行的教研活动不按时参加的,扣5分。
五、考评纪律:
1、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三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参评对象送交证件的时间由中心学校负责通知。评审小组评审后,再补送证件的,视为无效。经评审小组评分后,将确定的申报对象公示7天,公示期内,如有举报违纪违法者,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依次替补并予以公示。
2、申报者所提供的荣誉证书必须是原件,且是经过相关单位统一组织开展活动有文件证明的。
3、申报者所提供的纸质材料必须经过中心校分管负责人签字证明方可认定。
4、申报者必须在通知要求时间内提交有效材料,并且签订承诺书,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5、量化考核成绩已经考评小组确认,任何人不得变更。
6、在得分相同情况下,教龄长的优先;教龄相同的,以质量检测成绩得分多的优先。
教龄满三十年以上的教师不受名额限制,符合申报条件即可申报。
本方案由大李集学区中心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大李集学区中心学校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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