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MB0U19825Q/202307-00019 | 组配分类: | 旅游安全应急处置信息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利辛县旅游安全应急预案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7-18 09:14 | 发布日期: | 2023-07-18 09:13 |
为有效地的处置各类突发旅游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做好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实现旅游“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维护社会的安定,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规定和国家旅游局以及省、市有关安全规定,结合我县旅游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工作原则
1、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原则;紧急处置原则;分级、分部门负责和协调一致原则;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2、各旅游企业在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安全事故进行救援。
3、各旅游企业必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建立和健全旅游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二、旅游安全事故分类
1、旅游安全事故是指
(1)造成旅游者人身重伤、死亡的事故;
(2)旅游住宿、交通、游览、餐饮、娱乐、购物场所的重大火灾及其它恶性事故;
(3)其它突发旅游公共事件。
2、突发公共事件按旅游者伤亡程度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一般(Ⅲ级)。
(1)重大(Ⅰ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0人以上重伤或5人以上死亡的,或一次造成5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5人以上中毒死亡的。
(2)较大(Ⅱ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5至9人重伤或1至4人死亡,或一次造成20至49人严重食物中毒且有1至4人死亡的。
(3)一般(Ⅲ级)指一次性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至4人重伤,或一次造成1至19人严重食物中毒的。
三、事故应急救援处理程序
1、事故发生后,报告单位的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抢救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单位如不属于事故责任方或责任方的相关单位,应按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的部署做好有关工作,陪同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先以通讯方式上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及时报告归口管理部门,业主单位在18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管理部门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安全事故情况上报旅游主管部门备案、核查,再由主管部门逐级向上报告。
2、在公安部门人员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如因现场抢救工作需移动物证时应做出标记,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会同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严格保护现场;
3、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和旅游主管部门报告,旅游主管部门在接到重大、较大、一般安全事故报告后,尽快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同时向亳州市旅游主管部门报告。
4、有伤亡情况的,按规定将事故情况报告有关部门和通知被接待单位及家属,并及时通知当地卫生医疗部门,组织医疗、消防、公安等人员进行抢救,有关单位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伤员救护工作。
5、对重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试行办法》进行处理。
6、事故救援处理原则上由事故发生地区政府协调有关部门以及事故责任方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以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其任务是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协调作战,事发单位要严格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共同完成预防和处理任务。
7、伤亡事故发生后,报告单位应在及时组织救护的同时,核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及保险情况,并进行登记,有死亡事故的,应注意保护好遇难者的遗骸、遗体,对事故现场的行李和物品,要认真清理和保护,并逐步登记造册。
8、属于入境者的伤害事故,责任方和报告单位在对伤亡人员核查清楚后,要及时报告当地外办和中国旅游紧急救援协调机构,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其开展救援工作。
9、伤亡人员中有海外游客的,在伤亡人员确定无误后,有关组团旅行社应及时通知有关海外旅行社和有关国家驻华使馆和组团单位,并向伤亡者家属发慰问函电。
四、旅游安全突发事件书面报告和结案书面报告
1、旅游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件发生的初步情况;
(3)事件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民族、身份证号码及其接待单位和事故有关单位;
(4)对事故原因方面的初步判断;
(5)事件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
2、事故处理后的书面结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原因及经过;
(2)事件责任及对责任者的处理;
(3)事件教训及今后防范措施;
(4)善后处理过程及赔偿情况;
(5)有关方面及其家属的反应;
(6)事件的遗留问题及其它。
五、成立利辛县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利辛县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韩 平 利辛县文化体育旅游局局党组成员、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副组长:吕曙光 利辛县文化体育旅游局工会主席、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主任
王家品 利辛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主任
成 员:陈国倩 利辛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
李 波 利辛县博悦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负责人
吕小雷 白鹭洲景区负责人
李 靖 利辛天昱国际大酒店总经理
刘勇斌 印象江南生态园负责人
苏 磊 淝畔绿洲景区负责人
高 宁 牵手假日旅行社经理
张薇薇 皖美假期旅行社经理
徐利娟 畅游天下旅行社经理
李小倩 新天地旅行社经理
马明华 治未病养心园负责人
孙应政 武子古酿酒产业园景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在县政府、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和各旅游企业,对旅游安全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实行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积极协调,共同完成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任务。
利辛县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吕曙光同志兼任。应急救援联系电话:0558-8012318。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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