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省政府 市政府

繁体中文  |  长者版  |  无障碍  | 

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专题首页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 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5147/202307-00004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发布机构: 利辛县孙庙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统一投诉举报信息接收渠道的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04 10:59 发布日期: 2023-07-04 10:59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统一投诉举报信息接收渠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4 10:59 来源:利辛县孙庙乡人民政府 浏览:785 次
【字体大小:


为准确、及时接收投诉举报信息,保障投诉举报人合法权益,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信息接收渠道进行了统一整合。根据有关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举报的,应当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接收渠道进行。现将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信息接收渠道公布如下:

1.上门接待,接待地址:亳州市谯城区杜仲路679号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信函接收,通讯地址:亳州市谯城区杜仲路679号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236800

3.热线电话,号码:0558-12315,0558-12345

4.全国12315平台:http://www.12315.cn/(另包括官方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请搜索“12315”)

5.亳州市市民论坛:

https://www.bozhou.gov.cn/Bbs/

6.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 http://bz.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Code=2cd9d060951849ffa69a2a98bd3c39ab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为保障准确、及时地接收投诉举报信息,如需向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举报,请按公告明确的上述六种渠道进行;上述六种渠道之外的其他方式即日起不作为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信息的接收渠道。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