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省政府 市政府

繁体中文  |  长者版  |  无障碍  | 

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专题首页 > 校园安全 > 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2355015635XX/202308-00144 组配分类: 校园安全
发布机构: 利辛县孙集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校园安全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22 11:56 发布日期: 2023-08-22 11:56

校园安全

发布时间:2023-08-22 11:56 来源:利辛县孙集镇人民政府 浏览:505 次
【字体大小:

校园安全

1、按规定时间到校,到校后立即到教室做好课前准备。放学时要以班为单位站队下楼,不得私自提前或拖后。放学时要随队离校,不得私自提前出校门或在校园停留。出校门后直接回家,不得在路上停留、打闹、游戏或做其它事情。

2、在校时间不得无故离开学校,有事外出得向班主任请假。上课要遵守纪律,要听从老师指挥,特别是体育课、活动课等,应在老师的指导下使用体育器材。

3、课间玩耍不打闹追逐,严禁爬围墙、爬树、爬走廊栏杆、攀校门等。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在楼道玩耍,严禁从楼梯扶手上滑下。

4、不喝生水,不买无证小摊的食品,不吃过期或变质食品。

5、不带利器及易燃易爆物品来校,不做危险游戏。午间用膳要服从教师的要求,不在用膳时讲话、嬉戏或做其他事情。

6、注意用电平安,不要乱摸乱动教室、走廊等公共场所的电器设备、开关、插座等。放学后要按时离开学校直接回家,不要在教室、校园内逗留,也不要在街头游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