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003185661Q/202305-00040 | 组配分类: | 取水许可审批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利辛县水利局关于利辛县星河建材有限公司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 文号: | 利水〔2023〕14号 |
发文日期: | 2023-05-08 10:13 | 发布日期: | 2023-05-08 10:13 |
利辛县水利局关于利辛县星河建材有限公司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利辛县星河建材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利辛县星河建材有限公司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文件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利辛县星河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利辛县程家集镇赵桥村,占地面积9000平方米。根据《报告表》及专家评审意见,同意你单位取用地下水作为生产用水,取水地点位于厂区内,(取水口地理坐标: 1#井,坐标:33.08862,116.22057,位置:洗车台旁2#井,坐标:33.08808,116.22012,位置:北场区大棚内3#井,坐标:33.08808,116.22012,位置:北场区大棚内4#井,坐标:39.91265,116.39718,位置:南场区东南角5#井,坐标:39.91265,116.39718,位置:南场区东南角)。
一、 井深均为22---26米,井径5--6厘米;日最大取水量172.88立方米,年取水量4.8873万m3;退水回收再利用。
二、你单位应接受我局的日常监管,加强取用水管理。应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落实计划用水,加强内部用水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取用水台账,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做好年度取水总结和取水计划申报等工作。
三、你单位应按要求向我局申请取水工程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核定取水量并发放取水许可证。出现法定的取水限制情形时,我局有权依法对取水量予以限制。
四、如本单位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或者取退水地点、退水量或者退水方式发生变化应按规定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取水许可证有效期界满45日前,你单位应提出延续申请,按有关规定开展本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等工作,由我局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
利辛县水利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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