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713998587B/202305-00107 | 组配分类: | 办理配租配售公告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利辛县2023年度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案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5-22 10:13 | 发布日期: | 2023-05-22 10:13 |
利住房〔2023〕46号
利辛县2023年度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案
为做好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实物配租工作,根据《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利辛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利政办〔2019〕83号)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配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截止到2023年4月30日,通过安徽政务网申请的县城市规划区内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户籍、房产、社保等大数据联查后确定的61户公租房保障对象。
三、配租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5月26日 下午2:30。
地点:利辛县公证处一楼会议室(前进路与建设路交口往北约100米路东侧老烟草公司东院)
四、配租房源
本次公租房配租房源共64套 ,其中家和苑小区4号楼41套、晴岚溪小区15号楼10套、莱弗万橡府4号楼13套(详见配租房源表)。
五、配租方式
(一)进场。申请人持居民有效身份证进场,并按网上申请的先后时间领取顺序号。申请人不能到现场选房的,本人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选,并对委托真实性和委托事项结果负责。
(二)选房
1、申请人按顺序号先后自行选取小区、楼幢、房号(房源表张贴在选房处)。
2、选房顺序按发放的顺序号依次进行,从第1号开始,如缺号未到场的,则按下一个顺序号依次进行,共61号。每人选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
3、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只能选取一个小区的一个房号,房源被选中后,工作人员做好标记,现场进行公证、登记,不可重复选取,不可更改。
4. 房源选定后,现场办理《利辛县公共租赁住房自选房源确认单》。申请人凭确认单在6月10日前到利辛县公租房运营服务中心签订合同、缴纳租金、办理入住手续。
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原则上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六、监督方式
本次配租活动由县公证处进行全程监督。
七、相关要求
1、申请人和工作人员提前30分钟入场就座完毕,配租期间,不得随意走动,注意保持会场秩序。
2、完成选房登记、听取公证词后方可离开会场。
3、本方案仅适用于2023年第二批公租房实物配租活动,由县住房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1、2023年第二批公租房待分配人员名单
2、2023年第二批公租房待分配房源表
利辛县住房发展中心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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