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003185135M/202309-00116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程家集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农村五保供养申请及流程图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9-13 15:44 | 发布日期: | 2023-09-13 15:44 |
农村五保供养申请及流程图
农村五保供养
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1、《亳州市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实施办法》(民福〔2014〕31号) 第四条;
2、《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二、申报对象
社会集中、散居五保户。
三、申报条件
持有农村户口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待遇。
四、申报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2.填写《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申请审批表》;3.居民户口簿;4.居民身份证;5.粮补卡;6.本人照片。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个人提出申请;
2、受理(初审):各社区(村)初审;
3、审核: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审核;
4、审批:县民政局福利股审批;
5、发证:县民政局福利股发放五保供养证;
六、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60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联系方式
咨询、投诉电话:12345。
九、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12点 下午2点30-5点30
十、办理地点
江集镇民政办
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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