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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MB19736724/202404-00125 组配分类: 采纳情况
发布机构: 利辛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征求《利辛县暴雨预警信号“叫应”与防汛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征求意见稿)》的函 反馈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18 09:47 发布日期: 2024-04-18 09:45

关于征求《利辛县暴雨预警信号“叫应”与防汛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征求意见稿)》的函 反馈情况

发布时间:2024-04-18 09:45 来源:利辛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50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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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气象部门意见:将“一、启动条件。县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橙色预警信号,按照《利辛县重大灾害性天气叫应服务制度》相关电话“叫应”启动标准,由气象部门研判后,启动县级暴雨预警信号“叫应”机制。”修改为“一、适用范围。县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橙色预警信号,由所在县区启动县级暴雨预警信号“叫应”机制。”其余各单位及乡镇无修改意见。2023年4月12日,经县领导同意,印发了《利辛县暴雨预警信号“叫应”与防汛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试行)》(利防指〔20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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