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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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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1000/202304-00152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利辛县胡集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无
名称: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基本信息公示(涉及胡集镇)
文号:
无
发文日期:
2023-04-17 20:06
发布日期:
2023-04-17 20:06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基本信息公示(涉及胡集镇)
发布时间:2023-04-17 20:06
来源:利辛县胡集镇人民政府
浏览:40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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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1
利辛县大李集镇士光日杂门市部
利辛县大李集镇士光日杂门市部销售未安装熄火保护装置的家用燃气灶具案
2022年10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内发现其经营的“豪威乐”家用燃气灶具未安装熄火保护装置
1、没收“豪威乐”家用燃气灶具1台;
2、没收违法所得27元;
3、罚款35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1日
(利)市监胡处罚〔2022〕39号
主动履行,六个月
2
利辛县胡集镇爱妻灶具店
利辛县胡集镇爱妻灶具店销售未安装熄火保护装置的家用燃气灶具案
2022年10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内发现其涉嫌经营的1台“豪威乐”家用燃气灶具(型号:JZY-B10)未安装熄火保护装置
1、没收“豪威乐”家用燃气灶具1台;
2、罚款9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1日
(利)市监胡处罚〔2022〕40号
主动履行,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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