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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MB19736724/202304-00062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部门文件】关于印发2023年防灾减灾救灾 森林防灭火和抗震救灾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17 15:05 发布日期: 2023-04-17 15:04

【部门文件】关于印发2023年防灾减灾救灾 森林防灭火和抗震救灾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7 15:04 来源:利辛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82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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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防灾减灾救灾 森林防灭火和抗震救灾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利减灾办〔202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防灾减灾救、森林防灭火和抗震救灾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4月11日

 

 

 

 

2023年防灾减灾救灾重点工作任务

 

一、抓主体责任 健全工作机制

1.抓主体责任落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委和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地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作用,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体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县减灾救灾委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健全工作机制。各涉灾部门发挥专业优势,有效开展灾害监测、风险普查、风险会商、灾害预警、科普宣传,修订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演练计划管理,逐步形成优势互补、分工明确、责任衔接、齐抓共管的防灾减灾救助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县减灾救灾委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持续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3.落实灾害风险管控。分级分类组织开展桥梁、地质灾害点、危化品聚集区等重点行业领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编制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查找短板,精准治理。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对防汛抗旱、地震监测、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等进行专项排查,及时发现隐患、排危除险。

4.全面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配合省、市普查办完成我县评估与区划工作,形成县级综合性成果。(责任单位:县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全面加强风险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

5.开展灾害综合风险会商,实施风险监测预警。完善自然灾害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实现多方参与会商和多源监测预警信息的综合研判。对小尺度、短历时极端灾害天气预警,健全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渠道,准确传达到受威胁人群。以信息化手段提高基层灾害风险预报预警水平。(责任单位:县减灾办牵头,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地震局) 

四、不断提高自然灾害抗御能力

6.提升城乡房屋抗灾能力。维修改造农村中小学校园校舍,结合校舍(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程、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巩固校舍安全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教育局,12月底前完成)把农村困难群众危房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责任单位:县住建局,12月底前完成)统筹年度灾害发生情况,组织实施因灾倒损群众住房恢复重建。(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12月底前完成)

7.提升农林业生产抗灾能力。高质量完成新建高标准农田6.5万亩和对已经完成的189万亩高标准农田持续提升,大力提升排灌系统基础设施防汛抗旱功能,继续做好农作物“四情监测”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12月底前完成)强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日常监测、专项普查,统筹抓好美国白蛾、松毛虫等虫病防治工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着力提升应急救援救灾水平

8.全面加强应急准备。持续推进应急救援队伍装备能力建设,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开展灾害信息员培训。(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12月底前完成)及时盘点和补充各类应急储备物资,对多灾易灾区视情采取调拨或代储等方式前置救灾物资。(责任单位:县减灾救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建设县级综合救灾物资储备库,加强在库物资的日常监督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完善救灾物资仓储设施设备。(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9.加强灾害救济救助。强化灾后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冬春生活救助,突出受灾困难群众等重点人群,细化救助方案,实行精准救助,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

六、夯实防灾减灾救灾基层基础

10.推进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巩固2022年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成果,不断健全基层应急工作机构,完善应急处突工作机制,强化预案体系建设,提升灾害防范水平,增强应急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大防灾减灾救灾类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支持引导社会组织依法依规积极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1.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加强资源整合和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月”“国际减灾日”“森林防灭火宣传周”等时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季节性和区域性自然灾害风险,常态化开展知识宣传、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宣传教育普及面(责任单位:县减灾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扎实推进示范单位创建。加强对示范单位创建过程的指导,督促其开展隐患排查、预案演练、科普宣传。创建、推报2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2个省级示范社区。组织开展国家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示范学校申报及中期评估工作,开展争创省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示范学校(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县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12月底前完成)

 

 

 

2023年森林防火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队伍建设,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

1.健全完善指挥体系。持续完善县级指挥机构,理顺指挥层级,实现上下基本对应。加强县、乡两级指挥员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县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2月底)

2.加快制度配套建设。制定出台火灾信息报告、调查评估、统计、督查督办、警示约谈等工作机制,强化县森防指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建立常态化、规范化工作运行秩序。(责任单位:县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 6月底前

3.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根据地方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地方标准,组织森林消防队伍进行培训演练,全面加强地方森林消防力量建设,稳步提升实战能力。(责任单位:县森防办、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限:5月底前)

二、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综合防控能力

4.加快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新建和改造相结合,着眼网格化治理,按序时进度完成“十四五”防火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森防指;完成时限:12月底)

5.健全完善隐患排查体系。健全森林火灾隐患查找、研判、预警、评估、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建立隐患台账和责任清单,协同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县森防办、县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6月底前)

三、扎实做好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提升处置效能

6.压实火灾防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强化属地责任。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提高火案侦破率,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加强综合工作能力。积极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业务培训会、演练活动等多种方式,提升人员综合工作能力。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坚持以上率下,狠抓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责任单位:县森防办、县应急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增强防火意识。县森防指统筹协调,各乡镇、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扎实开展森林草原防火警示教育活动,着力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科普宣传,将森林草原防灭火纳入村规民约,提升全民防火意识。(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023年震救灾重点工作任务

 

一、健全体制机制,落实属地责任

1.健全体制机制。持续贯彻落实关于健全完善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政策精神,完善防震减灾协调机制和抗震救灾指挥体系,明确各有关部门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职责。优化基层应急救援组织架构,明确具体成员及工作职责。(牵头部门:县应急局;协同部门:县震指、县防组各成员单位,12 月底前完成)

2.强化重点工作部署。适时召开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暨抗震救灾指挥部全体会议,传达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会议精神,部署全年防震减灾救灾工作。视情召开有关专题会议,强化联络会商和指挥协同机制建设。(牵头部门:县应急局;协同部门:县防组、震指成员单位,6 月底前完成)

3.开展工作督导检查根据地震灾害防范应对检查工作细则等规定,制定检查方案和清单,指导督促重点地区落实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要求。协调成员单位分级分行业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落实抗震设防、避险减灾有关措施和标准。(牵头部门:县应急局、地震局;协同部门:县震指成员单位,12 底前完成)

二、夯实监测基础,提升地震监测预警能力

4.强化地震监测预警。强化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做好地震观测资料跟踪分析、异常现场核实和宏观异常调查核实等区域性地震监测工作,加强有感地震震情跟踪流动观测,服务防震减灾救灾决策。(牵头部门:县应急局、地震局;协同部门:县防组成员单位,12 月底前完成)

5.提升探查区划评估能力。全力推进城县活动断层探测项目实施,探索开展县级城县和区域地震活动断层探测。高标准完成第六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编制有关任务。开展场地条件和承灾体调查,推进重点地区地震灾害损失精细化预评估,强化破坏性地震灾害快速评估业务,提升损失评估和烈度评定水平。(牵头部门:县地震局;协同部门:县防组、县震指成员单位,12 月底前完成)

6.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加固工程协调工作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加强政策支持、经费保障和工作统筹,根据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做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作。(牵头部门:县地震局、县住建局、县发展改革委;协同部门:加固工程协调工作组成员单位,县震指成员单位,12 月底前完成)

7.加强重大工程抗震设防监管明确县级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范围,依法依规核定抗震设防要求,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重大工程按照核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设计、施工。(牵头部门:县地震局;协同部门:县防组、县震指成员单位,12 月底前完成)

8.提高地震公共服务水平开展《安徽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宣贯活动。推动各地将地震行政执法纳入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强化地震灾害普查、活动断层探查、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等成果转化应用,扩展服务范围,深化科技服务。探索开展公共服务需求调查评估,形成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的服务产品。(牵头部门:县地震局;协同部门:县防组、县震指成员单位,12 月底前完成)

9.深化防震减灾救灾科普宣传开展防震减灾救灾科普“六进”活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学校建设,推动建设包含防震减灾内容的综合性科普场馆。(牵头部门:县地震局;协同部门:县防组、县震指成员单位,12 月底前完成)

三、保障应急响应,提升地震救援救灾水平

10.善预案体系。《安徽省地震应急预案》重新修订印发后,立即组织开展县地震应急预案修订。督促指导县有关单位修订完善部门地震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并按规定备案。(牵头部门:县应急局、地震局;协同部门:县震指成员单位,县震指,9 月底前完成)

11.加强演练培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演演练,预设突发情况和复杂场景,突出现场指挥部构建、启动预案、抢修保通等重点内容和环节。强化演练评估,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协同能力。(牵头部门:县地震局;协同部门:县震指成员单位,12 月底前完成)

12.强化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运体系,丰富救灾物资储备的品种和数量,健全救灾物资快速调拨发放机制,确保地震发生后,受灾群众得到快速救助,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牵头部门:县应急局;协同部门:县震指成员单位,6 月底前完成)

13.提升信息化水平。要统筹各方资源,加强信息共享,加快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和数据更新工作,创新信息技术应用,推广成果应用,不断提升数据库应用效益和应急服务能力,为地震应急服务提供技术支撑。(牵头部门:县应急局;协同部门:县震指成员单位,持续推进)

14.加强救援队伍建设。摸排掌握可供紧急调用的各类救援力量,统筹抢修保通队伍、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应急资源清单,完善日常联络、信息共享、应急联动等工作机制,提升地震综合抢险救援能力。发挥社会志愿者积极作用,形成应急救援合力。(牵头部门:县应急局;协同部门:县震指成员单位,6 月底前完成)

15.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根据国家、省、市层面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及时组织制定我县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要做到因地制宜规划、设计、建设应急避难场所,按照避难需求进行升级改造,规范场所日常运维管理,按规定储备应急物资,灾后及时启用。(牵头部门: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地震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发展改革委;协同部门:县震指成员单位,12 月底前完成)

四、开展地震科普宣传,提升防震减灾服务水平

16.开展公众科普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防震减灾科普规划》工作部署,加快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在重点时段、防灾减灾日和重大活动中全面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示范社区、示范学校和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创新宣传方式,不断增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的普及性、体验感。牵头部门: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协同部门:县震指成员单位,12 月底前完成县震指成员单位)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利辛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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