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003185151B/202302-00139 | 组配分类: |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中疃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社会安全事件类】利辛县中疃镇2023年防溺水应急预案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2-17 16:42 | 发布日期: | 2023-02-17 16:42 |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班一定要高度认识防洪、防溺水事件预防工作及严禁幼儿私自下河洗澡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险情早排查、预案早制定、责任早落实、措施早到位"的要求,落实巡查人员、设备、器具,将动员和工作部署、检查、处置预案等方面的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溺水安全责任事故。
2、加强教育,规范管理。
要增强幼儿规避危险的意识,教育幼儿不在危险地段滞留;要通过致家长的公开信、开家长会等方式,让家长知道教育部门和幼儿园已有明确规定,严禁幼儿私自下河洗澡,以加强配合,共同做好幼儿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要结合当地实际,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幼儿上、放学途中安全工作的管理。幼儿园要对教师和幼儿作一次防溺水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教师和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并且对突发性的洪水有防范和自救能力。
3、排查隐患,加强监控。
各班要加安全检查的力度,有针对性的检查重点区域,发现的问题要紧急处置。对幼儿上学、放学回家途中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的,要经常派人检查,同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紧急掌握情报,以便提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幼儿生命安全。
4、教育幼儿不要在水池鱼池四周打闹及在河边玩耍。
5、对幼儿进行正面教育。
6、要教育幼儿尽量不下河洗澡(游泳),洗澡要有组织和安全措施,必须在家长的监护下才能洗澡,且必须在设施规范的游泳池洗澡。
7、严禁幼儿私自下水洗澡(游泳)。
8、要让家长明确自己的职责幼儿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四、增强学校的应急处置能力:
(1)幼儿万一发生溺水事件,幼儿园将通过专门的组织机构,采取积极果断措施,紧急与家长联系,以最快的速度,送最好的医院,用最好的医生,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幼儿园将紧急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并对事件做出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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