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713998587B/202303-00093 | 组配分类: | 选房或摇号公告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利辛县2023年度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案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3-24 10:27 | 发布日期: | 2023-03-24 10:27 |
利住房〔2023〕 号
利辛县2023年度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
实物配租方案
为做好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实物配租工作,根据《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利辛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利政办〔2019〕83号)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配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截止到2023年2月10日,通过安徽政务网申请的新就业、外来务工无房职工家庭。经户籍、房产、公积金、社保等部门联查后确定的138户公租房保障对象。
三、配租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3月30日下午2:30。
地点:振兴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县中医院南门西侧)
四、配租房源
本次公租房配租房源共145套 ,其中民和苑小区69套、家和苑小区28套、晴岚溪小区15套、民乐苑小区24套、莱弗广场万橡府小区9套(详见配租房源表)。
五、配租方式
(一)进场。申请人持居民有效身份证进场,并按网上申请的先后时间领取顺序号。申请人不能到现场选房的,本人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选,并对委托真实性和委托事项结果负责。
(二)选房
1、申请人按顺序号先后自行选取小区、楼幢、房号(房源表张贴在选房处)。
2、选房顺序按发放的顺序号依次进行,从第1号开始,如缺号未到场的,则按下一个顺序号依次进行,共138号。每人选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
3、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只能选取一个小区的一个房号,房源被选中后,工作人员做好标记,现场进行公证、登记,不可重复选取,不可更改。
4. 房源选定后,现场办理《利辛县公共租赁住房自选房源确认单》。申请人凭确认单在4月21日前到利辛县公租房运营服务中心签订合同、缴纳租金、办理入住手续。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原则上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六、监督方式
本次配租活动由县公证处进行全程监督。
七、相关要求
1、申请人和工作人员提前30分钟入场就座完毕,配租期间,不得随意走动,注意保持会场秩序。
2、完成选房登记、听取公证词后方可离开会场。
3、本方案仅适用于2023年第一批公租房实物配租活动,由县住房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参考:1、2023年第一批公租房待分配人员名单
2、2023年第一批公租房待分配房源表
利辛县住房发展中心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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