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0031851190/202302-00045 | 组配分类: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展沟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利辛县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岗位职责及要求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2-23 09:21 | 发布日期: | 2023-02-23 09:21 |
一、公司食品安全总监是本公司最高级别的食品安全管理员,代表本公司食品安全工作的最高决策和权威,公司主要负责人已通过书面形式正式任命食品安全总监。
二、食品安全总监的岗位职责有:
1、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规范;
2、组织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并对体系实施情况进行监控,确保其有效运行;
3、组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其有效落实;
4、组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规划食品安全工作所需的人力、技术等资源;
5、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管理;
6、组织实施产品研发和技术工艺改造,制定、修订企业标准和产品标准;
7、组织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8、组织定期对企业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自查、整改情况;
9、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活动,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10、组织不合格产品召回和处理,负责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和处理情况;
11、代表企业配合做好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
12、授权规定的其他职责。同时要充分保障食品安全总监行使权力,对影响食品安全的活动、产品要授权食品安全总监行使一票否决权。
三、食品安全总监责任追究。对出现未有效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的、出厂产品连续多次不合格的、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导致企业严重违法等情形的,企业有权终止其履职。对存在未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主观故意违法等情形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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