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713998587B/202303-00053 | 组配分类: | 互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江某阳咨询公租房申请问题的回复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3-15 09:08 | 发布日期: | 2023-03-15 09:08 |
关于江某阳咨询公租房申请问题的回复
热线办:
网民江某阳咨询,合肥户口,在利辛县工作,咨询是否可以申请廉租房,需要哪些手续。现回复如下:
反映人户口在外地,在利辛工作,属外来务工人员。
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利辛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利政办秘〔2019〕83号),第四条明确保障对象:公 租房保障的对象为县城市规划区内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第七条第三款明确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当具备的条件:
1. 户籍不在本县范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聘(任)用手续。
2.工作单位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3.本人(含配偶)及家庭成员在本县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人均18平方米,且无商业、办公、厂房、自建等房产。
接到此件后我们与反映人进行电话联系,根据与反映人的电话沟通得知,其目前工作单位不在公租房的保障范围。
感谢网民的支持,关于保障性住房政策方面的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8803215
利辛县住房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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