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003185186X/202302-00084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旧城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利辛县特困供养人员救助补助资金来源、保障标准(2022年)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2-10 10:16 | 发布日期: | 2023-02-10 10:16 |
利辛县特困供养人员救助补助资金来源、保障标准
一、资金来源:中央、省级、市级、县级共同承担。
二、保障标准:1.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全县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年人均10752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农村集中、分散标准分别为792元/人/月、592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年人均14352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农村集中、分散标准分别为1092元/人/月、892元/人/月.
2.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
全县分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调至每人每月286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调至每人每月501元、全自理能力调至每人每月43元;全县集中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调至每人每月500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调至每人每月2250元、全自理能力调至每人每月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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