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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186X/202302-00035 组配分类: 政策性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旧城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利辛县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来源、保障标准(2022年)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09 11:25 发布日期: 2023-02-09 11:25

利辛县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来源、保障标准(2022年)

发布时间:2023-02-09 11:25 来源:利辛县旧城镇人民政府 浏览:47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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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来源、保障标准

 

一、资金来源: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省级通过省以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对县(区)予以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县(区)自行承担。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所需资金,省级通过省以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对32个脱贫县(区)予以倾斜支持,其他由县(区)自行承担。

二、保障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7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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